为了加强和改进公司党政领导工作,保证党和国家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贯彻执行,保证党政领导工作的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,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效率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的规定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会议的主要任务
(一)沟通工作情况,交流重要信息,通报上周重要工作完成情况。
(二)讨论研究需要公司党总支和行政共同决定的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。
(三)研究处理党政日常工作中不宜由领导成员个人决定的问题。
(四)讨论决定需要党政共同商议报上级的有关重要请示、报告。
(五)讨论决定各教研室主任的任免推荐。
(六)听取有关部门重要工作的汇报。
(七)研究安排本周党政重要工作。
(八)决定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。
二、议题的确定、会议的组成和召开
(一)党政联席会议由公司党总支书记、经理、公司党总支副书记、副经理组成。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,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。
(二)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,由党政领导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,经公司党总支书记、经理商议确定后,列为正式议题。
(三)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有关材料,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送达与会人员。
(四)党政联席会议由公司党总支书记、经理轮流召集并主持。
(五)根据工作需要,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、教学秘书和办公室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。
三、议事规则
(一)公司党总支和行政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原则的集体领导制度。党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,任何个人或少数人不得越权决定重大问题。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时,党政领导成员可临机处置,事后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。
(二)要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,既要坚持重大问题有集体讨论决定,又要认真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制。党政领导成员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、积极、主动、创造性地工作。一般工作由分管同志负责处理,重要事项听取党政主要负责人意见后再处理,如有必要即提交党政联席会议或相应会议讨论决定。
(三)对于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,分管领导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明确、具体的方案,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,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,应在会前征求教职工等方面的意见。业务性强的重要事项,应事前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,做出评估。
(四)决定公司党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在认真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经过充分酝酿,努力在认识上达到
一致,再由集体讨论决定。
(五)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重大问题,应该经过认真讨论,充分发表意见,对负责情况和问题要反复比较鉴别。要注意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。在此基础上,决策时一般应以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意见为准。如发生重大分歧,可暂缓作出决议,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意见执行。
(六)党政联席会议就重要工作决议的事项,应形成会议纪要。
四、决策实施的要求
(一)公司党政领导必须维护和执行党政联席会议的决策,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与之相悖。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重大事项,要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,有关负责同志和部门应积极配合,通力协作,确保落到实处。
(二)公司党政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已经作出,要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,不能随意作出变更。确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时,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。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。
(三)对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决策的实施,要跟踪调查,反馈信息,加强督促检查。必须结合实际,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,坚决贯彻执行,确保落到实处。
中共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医学信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
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医学信息学院
2016年9月8日